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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破局司法“单打独斗”局限,建立全链条治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2日21:18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刘建维)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和检察院履行职能、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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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金沙江畔,庭审结束后立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让‘破坏者’变为‘修复者’,这种‘庭审+修复+普法’的三维模式,让司法审判成为生态保护的生动课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伟在发布会上讲述了云南法院在司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云南法院通过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在全国率先构建“专门机构+专业化”审判格局。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作为全国第3家跨区域集中管辖法庭,与高院环资庭及38家基层法院形成覆盖全省的专业化审判格局,3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7万余件。

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生态产业全链条。张伟介绍,楚雄南华法院以“司法服务点”托举野生菌产业,针对野生菌、萝卜、茶三大特色产业,设立10个产业护航站点,推出“院领导分片包干+法官一对一结对”模式,努力让“山珍”真正成为“致富宝”;普洱中院打造“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德宏法院创设“托阿姆”调解室,临沧法院推行“四杯茶”调解法,版纳法院在毗邻茶叶种植、加工、交易地带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律服务点,以法治之力精心守护“云茶”。

此外,云南法院主动破局司法“单打独斗”的局限,与检察院、公安、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建立“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产业替代”全链条治理模式。在普洱景迈山,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古茶树保护专项行动”,对非法采伐古茶树的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其补种茶树、参与茶文化研学项目,将生态修复与茶旅融合产业挂钩,让千年茶树焕发新生。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