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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第二天 仙桃这些公职人员被停职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17:10 来源: 仙桃电视台微信

为了整治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仙桃市2019年全媒体问政活动6月26日上午9:00正式开启,主持人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发问。

6月27日,据仙桃电视台微信最新消息: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审查科科长胡艳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审批科副科长郭微、政务办证科科长邹华、政务办证科工作人员舒丽萍停职;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刘旺盛停职;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湖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周发前停职;

4.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张沟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李志雄、龙华山税务分局风险管理组一组组长黄永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杨新武停职;

5.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彭章龙停职。

有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待组织调查后再予处理。

仙桃市作风整治办

2019年6月27日

附仙桃全媒体问政实录

 

企业办事跑路为哪般

近期,暗访人员接到一些企业投诉,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行政审批时多次跑路,办事效率不高。

暗访人员调查发现,按照政务服务“两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行政审批职能应向一个科室集中后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然而,该局的行政审批职能分散在局机关各科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只是负责收发审批资料,这样既增加了审批环节,又延长了审批时限,还降低了审批效率。

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资料看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的申报资料有13项,其中红线图是必备资料之一。有很多企业办证人员反映,红线图是办理规划证中一个让人烦恼的“赌”点。

据企业反映,规划部门受理企业红线图资料前,由于没有提前告知坐标系标准,导致办理时重新制图,反复跑路。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规划窗口在第一次受理资料时,就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规划窗口工作人员说,对企业使用何种坐标并没有任何要求,应该也就不用履行告知义务了,而行政审批科对使用坐标有明确要求,这样一来,企业就会反复跑,反复跑的企业还不止一家。

随着走访的深入,暗访人员发现办证时间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审查科,该科室主要负责图纸审查,是整个行政审批的核心环节,其工作效率直接决定了审批效率。

有企业反映图纸已经交了半个月,技术科既没有给出初审意见,也没有告知企业图纸审核通过。从仙桃市工业投资项目服务手册里,可以看到,每一项审批事项都有对应的办理时限,就以上述企业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例,办理流程一栏内容为“窗口受理,组织技术科审查施工图”,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规划部门依然任重道远。

谁的造价协会

近期,暗访组接到群众举报,市造价站在审核建设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时,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

暗访人员随同一建设工程负责人来到市住建局六楼造价站咨询工程造价预算、决算,施工合同备案等事宜,找到了负责审批业务的谢芳科长,其和刘旺盛站长首推造价协会对整个过程造价把关。

暗访人员调查发现,造价协会和湖北兢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二为一,协会就是公司,公司就是协会。由于协会和公司混在一起,兢诚咨询公司员工谢芳又在造价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预算、决算报告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结算备案工作。造价站推荐给协会的造价业务,自然落到了兢诚公司。客户在兢诚公司做的建设工程造价预算、决算报告,送到造价站审核时由谢芳把关,通过率高就不言而喻了。

暗访人员梳理发现,2018年以来,全市造价结算业务量为67笔,而兢诚公司一家就承揽业务45笔,占比高达67%,基本垄断了造价市场业务。

2012年10月31日颁布实施的《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违反发展、规范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第二款、不按规定与协会、中介机构脱钩,或者违反规定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搞有偿服务或从所管理的中介机构获利的。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安排造价咨询公司人员负责建设施工预算、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向工程建设造价协会推荐业务,帮助咨询公司承揽业务,破坏了工程建设造价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这种利用造价站推荐影响,打着协会旗号垄断市场的行为应该得以遏制。

税务人员“靠山吃山”插手第三方中介

近日,暗访组接到群众反映,我市有三家代理记账公司存在税务人员违规参与的问题,经初步了解,主要集中在仙桃市至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智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和仙桃市三洋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首先,暗访人员对委托仙桃市至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的几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资料显示,仙桃市至诚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成立,2016年更名为仙桃市至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通过进一步了解,李志雄为市税务局张沟税务分局高级工。其妻子王玲丽即至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资料上显示的联系人。

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材料得知,2017年李志雄因违规参与经商涉税企业,受到记过处分。但是,受过处分之后,李志雄依然没有吸取教训,仍在违规参与涉税代理记账公司。

紧接着,暗访人员又对委托仙桃市智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记账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调查。工商登记资料反映,仙桃市智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成立(负责人为高千炎,联系人为其女儿高琴),暗访中提到的黄永刚,就职于市税务局工业园区税务分局副股长、高级工。其妻子为智达公司联系人高琴。

最后,暗访人员又对委托仙桃市三洋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企业进行了调查。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仙桃市三洋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负责人为杨静),杨静丈夫杨新武,一直在仙桃市税务部门工作,现就职于市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据同行人员介绍,至真、智达、三洋三家公司是我市业内业务量较大的代理记账公司。市会计局备案资料显示,仙桃市至真财务代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有200多家,正因为有税务人员及其家属插手到涉税财务代理机构,使得没有税务背景的代理记账公司怨声载道。

部分税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之便,强制、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不仅破坏了税务部门在企业中的公正形象,而且影响了我市涉税代理记账市场公平的经营商环境。

保“平安”费用保了谁

近期,暗访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仙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沙湖分会副食小组违规收取管理费用,破坏当地正常公平的经营环境,不仅增加了个体商户的经济负担,而且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暗访组通过查阅仙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文件,得知该副食小组成立于2015年6月,目前会员50多家,覆盖了沙湖镇绝大部分的副食批发商户。暗访组发现,该副食小组每年向商户收取的所谓“管理费”,并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而是根据商户经营面积大小,生意好坏程度由组长鄢某亲自上门收取,金额从200元至3200元不等,且不开具正规发票。

根据《仙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章程》第20条规定,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专用票据,不得混用。会费收入使用由财政部门印制、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第13条规定,会费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必须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自立项目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范围收费。仙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关于会费收取标准的表决意见第一条:个体会员会费每人每月不超过5元。然而,沙湖分会副食小组却自立名目收取保证金和管理费,且收费标准远高于每人每月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的费用由会长鄢某一个人掌管使用,没有进行规范的账务管理。

作为仙桃个私协的监管部门, 2018年10月25日-11月16日,原仙桃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个私协会行业分支机构收费及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然而暗访组发现,在整改措施及已清退全部费用的单位名单中没有沙湖分会副食小组,还未落实费用清退的单位中也没有沙湖分会副食小组。

通过调取该副食小组账本,暗访组统计发现,从2015年6月至2019年4月,共收取管理费20多万元。诚信保证金5万多元。其中诚信保证金被鄢某个人用来放贷经营,其它资金除用于日常接待吃喝外,大部分资金用于垫付会员的违规经营罚款。

原沙湖工商所2018年就发现了沙湖分会副食小组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而原沙湖工商所并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进行查处,而是放任鄢某违规收取管理费。

厚此薄彼的环保执法

在整治环境污染的进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在对待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投诉时存在执法不一的现象。

近期,暗访组就接到群众反映线索,龙华山办事处昌湾村有一家生产塑料颗粒的黑作坊,两年前,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到现场进行过执法处理,可如今,这家黑作坊仍然在生产,排放污染物。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家塑料颗粒加工厂以回收废旧塑料为依托,从事生产加工,其经营许可证于2016年1月26日被注销。对于这家无证生产经营的黑作坊,环保部门到底是怎样执法的呢?暗访人员到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得知,2017年8月16日,环保部门接到过投诉。8月17日,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到现场进行过执法调查。然而暗访人员在查阅当年的执法档案时,却没有找到针对这家黑作坊的执法档案。在暗访人员的多次要求下,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工作人员才提供一份电脑打印的调查询问笔录,不过这份调查询问笔录上没有执法人员签名,也没有被询问人签名。

在查阅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的执法档案时,我们发现,对于类似的塑料颗粒加工厂,如长埫口镇林湾村红泰塑业、龙华山办事处打字号村塑料颗粒加工厂等,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执法时都采取了关停措施,现场检查笔录上都有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的签名,执法档案保存完好。

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意见明确规定,所有信访卷宗由各承办单位整理归档,调查处理报告交由信访科存档。

同样是环境监察支队二大队执法,同样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样的执法程序,同样的处理标准,对待昌湾村二组塑料颗粒加工厂却是不同的处理结果,同期规范化处理环境违法投诉的卷宗与没有签名的调查笔录形成强烈对比。

【纠错】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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