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先处分后补偿,岂能如此“厚爱”》,文中讲到,杭州市富阳区洞桥镇大溪村党委书记王荣华充“好人”,套取5000元村集体资金,补偿受处分的干部何某某。随后,洞桥镇纪委对王荣华进行立案调查,王荣华因违规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济补偿,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荣华事后坦言,看到党员为集体的事情受了处分,“总觉得过意不去”,才犯了错误。表面上看, 他是个“好人”,讲义气,重感情。但实际上,他只讲私情不讲党性,对受了处分的党员干部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教育的不教育,反而费尽心机去补偿,这就是典型的“好人主义”。
这种“好人主义”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很流行,在这起案例中, 想做“好好先生”的,就不只王荣华一个,其他村干部也认为“乡里乡亲的是得补偿一下”。“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毛泽东同志曾给“好人主义”画过像。直到今天,很多党员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仍然是出于人情、关系的考虑,把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了。
但是党组织不是好人俱乐部,党员干部也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同路人。像这种以做老好人为乐,该讲原则的变成讲人情、该讲对错的变成讲关系的做法,只要发现一起就应纠正一起。王荣华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宽容大度”,自己也违规、违反党的纪律,最终受到了党内处分。“好人主义”看起来“对谁都好”,最终谁也得不了好。
人们常说,要做一个好人。然而,对干事业来说,事事都想做一个“好好先生”,看起来大家都好,实则需要成本。譬如违规的补偿,似乎谁都从中受益了,实际上套取了村集体资金,损害了村民们的利益。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是大家都追求“一团和气”,红脸出汗的事情谁来干?严管厚爱又该从何谈起?王荣华对受处分的干部进行经济补偿,纵容这种错误行为,对这名受处分干部来说不是“厚爱”,而是在助长其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