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网讯(记者盛鑫睿) 4月30日,鄂州市召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会,副市长江国新出席。
会议就启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我市决定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创建范围主要是城区四个街办,目标是2019年至2021年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6月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确保2021年上半年创建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江国新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制定计划,组织专班,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要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坚持信息月报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抓好创建指标解读和工作措施落实,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法律监督,确保全方位推进。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节水知识、节水文化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