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郭金富)2月18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招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舆论观点
1、担心《通知》初衷可能难实现。有评论称,九部门印发的《通知》实为促进妇女就业,但同时也有可能让妇女就业前景越发暗淡。网友“Zuzanna_cIcI4519”说:看似在提高女性地位,实际潜在提高女性用工成本和风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板们更不愿意雇佣女性了,职场地位也是虚升实降。
2、促进女性就业需提供保障。在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相关信息的留言区,有一条网民评论获得了超4.8万次点赞,该网民表示,发布相关规定,但却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女性就业只会更难。有舆论认为,女性因生理问题,在体力方面不如男性,且是育儿教儿的主要负责方,倘若没有保障措施,企业在用人选人方面会出现变相歧视。
3、企业招聘有苦难言。网友“天蝎不狠站不稳”作为企业招聘人员留言称:今天无意间发现去年6月招聘的小姑娘在搜怀孕初期症状,下午就请假去了医院。我身为女性很无奈,可身为招聘者遇到现在的问题就更无奈了。企业招聘是为了扩大生产,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招聘女性对企业来说存在潜在不确定性,但另一方面又面临舆论的施压,企业有苦难言。
分析师点评
我们常常讨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具备什么价值,而女性就业问题的巨大舆论争议核心点就是女性所能创造的价值量和可持续性,即女性作为劳动者能为企业提供多少使用价值。
女性作为社会各行各业的重要参与者,在就业创业时会因为生理问题和家庭问题遭遇隐性歧视,政府部门对此类情况出台了多个政策举措,但不论是男性女性还是企业,在网络舆论场中的反馈都有不同的异议。
从网络舆论场的各类观点分析,促进女性就业重在提升其使用价值,而非简单的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否则便可能出现网友所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如企业在查阅应聘简历时直接将女性pass,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对于劳工的选择始终会围绕提升经济效益展开。故此,这一重要因素应该纳入政府部门促进女性就业的考虑范畴,使企业在招聘女性职工时获得相应的优惠,或在女性休产假等特殊时段给予相应的补贴,通过为女性附加一定的使用价值,减少企业招工用工的顾虑。
网民对于促进女性就业《通知》的反响不太乐观。舆论有顾虑一部分是因为对《通知》印发后的实际效果预期不高,一部分是因为没有与之匹配的保障措施。
在提升女性职工使用价值的同时,网民的呼吁也应该重视,出台与《通知》匹配的法律法规,为后续可能发生的就业问题提供保障。通过对企业优惠补贴和制度监管的一奖一惩式方法,完善女性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