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杨运红)8月18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运用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造成的故意伤害案。
今年5月,大冶市殷祖镇村民大伟(化名)因向邻居老德(化名)借款未按期归还,与老德争吵并发生殴斗,大伟用拳头打伤老德的鼻部及胸部。经公安司法检定中心鉴定,老德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大伟主动投案自首,归还了欠款、赔偿老德损失并获得了其谅解。
大冶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该案件后,通过案情分析认为,两人虽然发生打斗并造成一人轻伤,已构成轻微刑事案件,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是因邻里之间纠纷引起的,社会危害性较小,通过和解可能产生更好的法律效果。随后检察人员会同派出所,多次到两家走访,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两家达成和解协议,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大伟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承办检察官分析此案时指出,决定不起诉大伟,有多方面原因。首先,该案的案发诱因特殊,属于邻里借贷纠纷;其次,大伟是主动投案,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时归还欠款、主动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第三,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看,大伟是残疾人,无工作能力,靠低保生活,夫妻离婚,家里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和一个四岁的儿子要抚养,如果起诉,两个幼小的孩子将失去生活保障,因此检察官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