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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28 来源: 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3月11日报道 港媒称,中国计划立法使乡村振兴成为推进现代化努力中的优先事项。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3月10日报道,北京正在起草法律,以支持一项振兴农村地区的雄心勃勃的战略——这是使中国到2050年成为现代化强国计划的一部分。

报道称,这项战略在2017年提出,标志着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关注重点的转变——即把中国的乡村发展置于更优先的地位。过去几十年里城市发展一直推动着经济增长。

报道称,这项战略的愿景是:到2050年的时候,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但这一切并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最终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9日在北京表示,新的立法将明确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优先地位。

报道还称,中共已经把振兴乡村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誓言着手解决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市的差距,改善乡村发展推动机制。所有这些指导原则都需要在立法中加以规定。

报道称,这项战略将分为三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陈锡文表示,这部法律还意在制止对中国农村的破坏,包括占用耕地和破坏生态。他说:“大家都知道,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在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损害的。”“我们不仅要有促进的政策、促进的法律、促进的制度,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约束。”“对于引进严重污染农村环境的产业……都要进行必要的限制以及加强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说,把乡村振兴战略纳入法律将有助于确保它得到长期实施。赵锡军说:“几十年来一直存在偏向于工业化的资源分配不均衡,试图在短时间内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需要有一个长期计划,而立法是作出稳定的系统性安排以确保政策和行动一致性的最佳途径。”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希望在2019年内能够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向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单位、地方人大和专家学者们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在2020年把该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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