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昨天(4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之一的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涉黑涉恶腐败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法庭当庭做出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刘永祥明知李佳有参与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却帮助该组织成员获取政治地位,或向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包庇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被告人刘永祥还为李佳等个人和单位,在选举政协委员、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7.185万元。
2018年12月27日,桂林市中院一审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被告人刘永祥上诉至自治区高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刘永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天100多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