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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中院负责人做客“两会热线” 回应市民司法需求 持续攻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10:20 来源: 东楚晚报

昨日14时—15时,黄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本报“两会热线”,就市民关注的维权、执行等焦点问题与本报读者进行了交流。

对判决结果不服

可以申请申诉或抗诉

市民来电:我今年78岁了,是一名退休老人。2006年,我有一起起诉某单位的案件在法院审理,但我认为该案在一审、二审的审理判决中,没有体现公平公正,没有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嘉宾回复: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市中院申诉,也可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您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通过正当的程序,案件将进入再审阶段。如果能够确认您的案件判决有误,法院将依法予以纠正。

市民来电:我是黄石某单位的退休干部,退休前是正科级,但在退休时没享受到该享受的待遇。2017年,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但这期间,我对案件审理程序存在质疑,觉得没有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嘉宾回复: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符合再审条件的,建议你向法院申请再审,你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如果你仍然感觉冤屈,还可以通过收集新证据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民来电:我是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院的一审、二审存在程序违法,并采信了部分伪造证据。为此,我进行过申诉,但被驳回。作为当事人,我希望能够切实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嘉宾回复: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们已经详细记录。回去后,我们会尽快核查,保持关注。另外建议,你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在市中院“院长接待日”时,到市中院详细反映情况。

朋友借钱不还

该如何维权

市民来电:有个朋友曾找我借了5万余元,当时他写下了借条。但他一直不还钱,我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嘉宾回复: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将对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你在起诉前,最好能够提前掌握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便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市民来电:我有一起债务纠纷案,涉案金额有十余万元,已经起诉到法院六、七年了。在执行阶段,对方跑得不见踪影,但法院并没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希望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嘉宾回复:我们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反馈给办案法院进行督办。

市民来电:我是大冶港湖村的村民。几年前,我曾被刘某雇佣为村里修路。在这过程中,我发生了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刘某应该对我进行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人跑了,财产也不知去向。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处境很困难。

嘉宾回复:我们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相关执行法官与您具体联系。如果你确实生活困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遭遇“重婚”怎么办

市民来电:2015年,我曾经检举起诉我老公重婚,案件也进行了判决。当时,男方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小三”则被判缓刑。但判决后,“小三”经常电话骚扰我,并随意出入外地。男方出狱后,依然没有和我解除婚姻关系,反而和“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我很困扰,想再次检举他们重婚。

嘉宾回复: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法院对涉案男女双方都进行了判决。截至目前,男女双方的刑罚均已执行完毕,法院的法定职责也履行完毕。你可以再次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举报他们重婚;案件诉至法院后,作为被害人,你还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诉求,人民法院会依法考虑你的诉求。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着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2019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始终保持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突出打击重点,准确把握涉黑涉恶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确保打出声势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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