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在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见证下,我市首次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了547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为落实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湖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仪式,产生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共计547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由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初次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应符合年满28周岁,即1991年1月31日前出生的公民,且在市公安局未登记有犯罪、吸毒、肇事肇祸精神病史记录。为确保随机抽选结果的唯一性,所抽选的人员名单须同时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等信息。
据介绍,这次随机抽出来的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如通过第二次随机抽选,将作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最终由人大常委会任命,成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承担法院庭审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