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承妹)笔者11日从黄石消防获悉,下陆区一酒店因违反“告知承诺制”,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3万余元。
据悉,该酒店在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时,自愿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办理,消防部门对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依法予以受理,并当场出具许可文书。
然而,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消防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明确职责、室内消火栓栓头出水口方向不符合要求、自动消防系统持证操作人员不足、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等问题,这与前期承诺内容不符,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人员依据《消防法》相关条款对该酒店责令停业,并处3.15万元罚款,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告知酒店负责人,“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撤销许可”。酒店负责人表示将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部门提醒:办事群众选择采用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带来便利的同时,相应的要求和法律风险不可忽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