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 廖巍巍)记者昨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与瑞昌市生态环境局日前签订《湖北阳新与江西瑞昌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
阳新县东南紧邻瑞昌市。根据协议,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共同实施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绿色发展的源头管控原则,强化项目审批与两地环境的协调性,共同把好环境污染的“入口关”。加强监测数据与污染源信息共享,深入开展联合监测与执法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沿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区域应急协作,落实大气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大气环境质量预警,及时会商排查处理大气环境问题。
协议签订仪式上,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大气联防联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破解“邻避问题”,探索建立区域大气环境共建共治体系,推动现有污染源分类管理。
下一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执行合作框架协议,深化交流协作,实现跨省大气污染防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治污、应急联动,共同守护美好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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