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方亮)8月23日,武穴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为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加瓦。
被告张某利用在原告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占用该公司宿舍楼拒不退出,并将公司机械产品私自售至外地,获取销售款76万元,另收取车间租金14万元拒不上交公司,严重侵犯了公司合法权益,因此,该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张某诉至法院。
该涉企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及时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联系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和理由,第一时间厘清争议焦点,有效抓住矛盾症结。为更好地化解涉企纠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首次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虽然各执一词,皆有所理,但都想尽早案结事了。面对繁多的证据材料及复杂的法律关系,承办法官认真核实、核对每笔债务金额,全面梳理案情脉络,在反复沟通中感受双方的情绪“堵点”,同时综合考量认定证据性质,对证据进行“会诊”。
在全力还原案件事实后,法官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始终秉承“善意、谦抑、审慎、文明”司法理念,从法理、情理着手,不断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一边缓和矛盾、释法明理,纾解当事人对抗心理,一边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意见。“诉讼判决不是最终目的,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如何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才是处理问题的关键。”在背靠背调解中,承办法官劝说原告从长远发展上考量,同时也向被告释明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公司管理人员职责,不得为获取谋利损害公司利益等有关规定。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原告公司、被告双方各让一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也顷刻消融,原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