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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贫偷手机获失主谅解 阳新检方决定不批捕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19:5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蔡明仪)男子家境困难,一时糊涂偷盗手机,失主大义谅解并捐款相助。3月13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

周春来(化名)的姐姐一家在阳新县人民医院大门外经营副食店。3 月2 日下午,周春来将手机插在副食店的柜台上充电,去卖废纸。此时,正逢照顾患癌父亲的郭某在此购物,看到一部手机就在柜台边上,便起贪念"顺"走手机。

当晚7点多,公安机关在阳新县人民医院病房内将郭某抓获,收回了价值一千多元的手机。郭某被拘留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郭某今年47岁,是一名泥瓦工,家庭十分贫困,其父亲患胰腺癌正在住院,家里还有4个上学的孩子要供养。

“手机已经退给我了,他的父亲还在住院,需要家人照顾。他也是一时糊涂才做错事,希望相关部门能人性化处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3月8日,周春来向办案民警递了一份《谅解书》,希望相关部门能从轻处罚,并捐助1000元给其父亲治病。

3月11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了案卷,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盗窃的物品价值刚达到犯罪的起点,且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悔罪态度好,加之郭某属于家庭唯一的劳动力,有患病的父亲需赡养、四个读书的子女要抚养,其家庭十分贫困,如果采取逮捕措施,会对该家庭造成沉重的打击。3月13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郭某不予逮捕。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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