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通讯员 余永吉 记者 侯娜) 12日,全省市州报批法规联审联评会在我市召开,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服务市州立法、提高市州立法质量、提升市州立法能力的一次有益探索。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重点围绕《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的立法背景、制度设计、主要内容和六个方面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操作性和立法技术五个方面,进行了逐条研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了法规条款,完善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与会人员认为,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地方立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造性建立并实施市州报批法规联审联评制度,对推进市州立法交流学习、提升市州立法干部能力水平、提高市州立法质量十分必要,期望省人大持续推进并完善这一制度。
近几年来,黄石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特色明显、质量不断提升,从委托专家起草到广泛征求立法建议,从发挥行业专家专业特长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切实将民主立法贯穿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同时,在立项调研、委托论证、制度设计和条款衔接等方面,始终将“什么问题最突出、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围绕问题设计制度条款”摆在立法的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