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 王若梦 通讯员 赵芸)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就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一举取消了25项证明事项。自发布之日起,相关证明事项即停止执行。
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该局从医保工作实际出发,对全局系统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取消了意外伤害证明、单位证明、身份证、医院等级证明、委托收款书、医嘱、出生医学证明等25项证明事项,涉及16类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并于6月14日对外发布。同时,该局还要求,要严格按照取消证明事项目录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向参保群众、企业索要,最大限度方便参保群众、企业办事,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该局还将从提升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规范监督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