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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东宝警方依法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15:0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东公宣)春节临近,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工人合法权益,荆门东宝警方依法处置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追回被拖欠工资35.9万元,有效遏制了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在打击欠薪逃匿、追缴被拖欠工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警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讯员供图

在警方的见证下支付拖欠工资。通讯员供图

1月18日,牌楼派出所通过多日连续工作,主动作为,及时处理一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移交的某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8年12月24日,东宝区牌楼镇辖区某在建有限公司9名农民工联合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某承建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15万元。

当日,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立即展开详细调查,于12月25日先后3次通过电话及短信联系该承建有效公司负责人,并于12月27日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综合以上情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认为,该承建有限公司作为被欠薪农民工的用工主体,在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情形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要件,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区公安分局。随即,东宝公安分局牌楼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围绕辖区某承建公司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传唤远在山东聊城莘县的该公司负责人史某某到牌楼所接受调查。

1月18日,史某某到派出所后积极联系、筹措资金,于当日晚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人员见证下,与徐某等农民工代表现场核对工资款项后,在牌楼派出所兑付所欠11名农民工工资11.7万元。

2018年6月16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荆泉派出所接到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严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迅速开展工作。

经初查,严某在担任湖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期间,拖欠公司员工曾某、陈某、方某等18名员工工资24万余元。2018年4月19日,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后,严某仍未按指定期限内执行。

荆泉派出所通过东宝工业园区相关单位多方联系沟通,督促公司法人严某从外地来荆门。11月底,严某到荆泉派出所后积极联系、筹措资金,于2018年年底在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人员见证下,核对员工工资款项后,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兑付所欠18名员工工资24.2万元。

目前,两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公安机关也提醒,务工人员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渠道开展维权,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企业要守法经营,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切莫以身试法,东宝警方将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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