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杨娜报道)笔者27日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省物价局将联合教育厅等六部门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检查的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学校发生的收费行为。2007年没有检查的单位,检查的时限从2007年秋季开始,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高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学校以改制、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
此次检查充分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对检查认定的问题,能清退的坚决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依法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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