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戴园 通讯员刘树建、夏洪波)31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和供销社就如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的宣传教育等进行了安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要求“继续巩固前4年‘禁改限’工作安全有序好作法,确保市委市政府安全目标实现”,并强调:“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密各项管理措施,全力维护春节期间燃放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重大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
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将在前四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总体格局不变、总体要求不变、运转模式不变、安全标准不变”的原则,本着“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顾需求,禁限有序”和“以区为主,市区结合”的工作要求进行,努力实现“燃放烟花爆竹秩序平稳,火灾、伤人事故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管理规范,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人民群众安全燃放意识增强,社会效果较好”的工作目标。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和副市长马旭明任组长,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011年春节期间,有条件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区全区,经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的部分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它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分析全市当前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后强调: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清“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合理安排管理力量,确保“禁得住,放得好”;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烟花爆竹的品种、运输、销售、储存和经营点布局等环节上把好安全关,并通过明查暗访,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教育部门要组织上好学生放假前的“安全课”;建委要督促建设工地开好防火“安全会”;消防部门要将防范工作前移,做好战备值班备勤、快速出警、灭火的准备工作。他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维护好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秩序,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副市长马旭明要求各区立即对本区“禁改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确保本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积极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堵住源头,对违法销售、储存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对其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对于因宣传、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将按照“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部分零售网点进行调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购买。凡是近四年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受到处理的经营户,2011年春节期间一律不得申请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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