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赵毅)电力用户帐户中明明有余额,却收到供电公司限期催缴电费的短信通知。17日,鄂州市民王先生认为鄂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如此误导用户太不该。
王先生介绍,12日10点12分,他忽然收到10657319559801号码发送过来的短信称:“尊敬的王某某,您2011年1月电费为64.41元,请于本月25日前交清电费。”落款为“供电客服中心”。
王先生说,由于年底工作繁忙,自己也忘记家里到底有没有欠缴电费。为了避免家里停电,他于17日下午2时许赶到鄂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交费,发现自己的账户余额为65.98元,并不欠费。既然用户账户不欠费,又有足额抵扣当月的电费,供电客服中心为什么要发催缴电费的短信通知,害得用户为缴电费连跑两趟冤枉路呢?
鄂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缴费大厅前台咨询工作人员称,缴费短信只起提醒作用,不作为核准的应缴电费通知。客户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95598电力热线咨询详情,如果不需要短信通知业务可取消。
鄂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综合事务部韩主任称:催缴电费短信通知内容的确存在表述欠妥、误导客户的问题,我们已接到很多类似情况的反映,正积极与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制定统一的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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