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通讯员田景超)3月12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和市质监局联手,抽检武昌白沙洲和烽火的两个五金机电市场的消防器材,部分商家在看到检查人员后,纷纷关门停止营业,以此躲避检查。
12日下午,检查人员检查了多家门店,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但在白沙洲建机大市场内,部分商家见到有穿制服的消防官兵走近,匆忙拉下卷闸门,“谢绝”接受检查。
据介绍,每件合格的消防器材,都应该贴有“身份证”,该“身份证”由两个经过特殊信息处理的A、B标识和合格证组成:A标经过扫描,可以显示出该器材的生产厂家;B标经过扫描,可以读出器材名称、类型和型号;合格证上有生产厂家、型号、日期等信息,应与前两者对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现在的消防器材都应该有“身份证”,所谓“三证合一”来进行识别。
武汉市消防局技术科科长程超介绍,消防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在发生火灾后,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私人利益生产或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器材发挥不了作用,后果不堪设想。我国《消防法》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行为有明确规定,最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识别真假消防器材:
外观识别即是从消防产品的外观标志,如果标识模糊粗糙、内容不全、不耐久则为不合格产品,如水带接口上无规格型号标志,消防水带不标“消防”二字等。其产品标志应包括制造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主要技术系数、产品商标、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和执行标准代号,质量检验标志应包括检验员及合格标志。另外,消防产品实体表面根据标准要求要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的却采用可燃或易燃材料,也可作为判断其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依据。如消防应急灯具、消火栓箱产品等表面本应按要求使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的而采用有机玻璃等可燃材料的则为假冒伪劣产品;书面材料识别主要是看质检报告,当我们在购买消防产品时,厂商或销售商提供不出相应的手续和产品质检报告,则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用户在识别上确有困难,可向公安消防产品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产品检验机构咨询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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