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还要不要交医保?昨日,荆州市直退休人员(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对和补缴工作正式启动。参保的市直退休人员不仅可以到就近的湖北银行或建设银行查询、核对,同时,退休人员在补缴医保费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用。
这次的医保新政的对象,是2012年6月前由市直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转为个人银行接续、以个人身份在市直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已退休的所有人员。
根据今年初出台的医保政策,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目前已退休人员;二是从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至荆州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前(1997年5月)已参加工作时间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工龄、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转业军人的军龄,但视同缴费年限男不高于18年、女不高于13年;三是实际缴费年限(原单位缴费和个人不同时段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同时段单位和个人重复缴费不累计)满12年(即144个月)。
仍需缴费的市直退休人员,其从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至1997年6月,参保人员男性工龄低于18年、女性低于13年的,差多少个月需补缴多少月;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44个月,差多少个月需补缴多少月;视同缴费年限低于规定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2年,补缴月数为两项所差月数之和。
即日起,市直退休人员可以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湖北银行或建设银行查询。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已不需要再缴费的,表明个人缴费年限信息核对完成。否则,表示仍需缴费的,本人需要到江津西路422号社保大楼三楼登记窗口进一步核实。
同时,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个人拟一次性补缴的,即日起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江津西路422号社保大楼三楼登记窗口核实应缴费月数,次日后到就近的湖北银行或建设银行缴费即可。缴费时,可按照人社部门公布的二个缴费档次(840元/年,或者是2244元/年的标准缴费),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缴费。享受对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市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也可继续选择按年在银行缴费,直到满足条件为止。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人社部门公布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不需要核对缴费年限信息。人社部门咨询电话:12333(记者王子瑶通讯员左号实习生杨兆孙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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