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特约记者徐雁初 通讯员余敬海 桂千勇
丈夫因犯盗窃罪入狱后,妻子李某随之改嫁,并将一双年幼的儿女弃于老屋中,只偶尔去看看。近日,十堰市张湾区法院通过审理,依法判决撤销李某对儿女的监护权,指定孩子的叔叔小孔为他们的监护人。
离婚再嫁两个孩子丢一旁
现年35岁的李某家住十堰市张湾区郝家村,没有固定职业。1997年,李某与孔某结婚,并于次年元月生下女儿小雪,4年后,儿子小刚出生。儿女双全的小家庭,让周围邻里羡慕不已。
好景不长。2006年6月,孔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1年。随后,李某向法院诉请与孔某离婚,法院于2010年9月作出判决,准予孔某夫妇离婚,小雪、小刚由李某抚养。
同年11月10日,李某再婚。婚后,李某随丈夫曾某居住在该市茅箭区大川镇,将小雪和小刚留在郝家村老屋居住。那是一间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屋,甚至连窗户都没有。
此后,李某虽有时去看望两个孩子,但不能照顾他们的日常饮食和起居,更谈不上尽到管理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这期间,孔某的弟弟小孔主动担当起照顾侄儿、侄女的责任。今年35岁的小孔是一名个体户,他经常给小雪、小刚购买学习用品,资助孩子的生活。
此后,小孔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张湾区车城街办张湾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又向市、区妇联汇报了此事。两级妇联高度重视此事,不仅为两个孩子申请了低保,工作人员还和老师一起,到孔家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找到李某,希望她能好好关心孩子,但效果并不理想。
2011年3月10日,张湾社区居委会应小孔的请求出具证明,证明李某没有尽到做母亲的义务,没有监护能力,并建议两个孩子由叔叔小孔监护。
法院撤销生母监护人资格
今年5月,小孔向张湾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撤销李某对小雪、小刚的监护权。法院受理了此案。
6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孔和李某为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对簿公堂。
法庭上,小孔诉称,侄女、侄儿是未成年人,父亲孔某在监狱服刑,不能履行监护权,作为母亲的李某却不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使他们基本权益无法保障。他是小雪、小刚的亲叔叔,有能力行使监护权,故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李某的监护权,指定他为小雪、小刚的监护人。
李某则不同意放弃监护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不能履行两孩子的监护职责,证据充分。而小孔是小雪、小刚的亲叔叔,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有能力照顾、教育和管理好两个孩子。此外,孩子住所地居委会也建议指定小孔作为监护人。
为孩子健康成长考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某对子女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孔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终审判决后,李某表示服判。
不久前,该案审判长、张湾区法院审判员钟晓新及十堰市、张湾区妇联负责人前往郝家村,入户回访了小雪和小刚姐弟,当看到两个原本沉默寡言的孩子,如今变得活泼快乐,生活、学习也归于正常,他们才放心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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