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三峡晚报讯(记者闫承敏 实习生杨梅 黄瑞雪通讯员黎晓东)城区道路如像拉链一样反复开挖,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妨碍市民日常生活。24日,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对城市道路开挖作出规定,中心城区紧急抢修,7天必须完成并恢复路面。
文件要求,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单位在实施道路开挖施工前,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申办手续,经现场查勘批准后,严格按批准范围组织施工。凡未办理开挖手续的,一律不准开工。
文件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挖的须按开挖许可程序,报送城管部门审查(主干道报市政府审定),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应急抢修开挖,在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中心区域(东至胜利一路、西至西陵二路、北至体育场路、南至沿江大道)原则上7天内完成抢修任务并恢复路面,中心区域以外的区域原则上10天内完成抢修任务并恢复路面。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