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7月27日,宜昌市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仪式。图为点军区土城乡的老人在现场领取养老保险金。 (本报视界网 朱敏 摄)
湖北日报讯记者 陈屿 通讯员 宋欣然 实习生 唐良霄
全省共有65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社会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各试点地区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制度安排统筹城乡
从2011年7月1日起,我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从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城乡统筹。将城乡居民个人年缴费档次统一为100元-1000元10个缴费档次,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设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负担20元,统筹地区财政负担不低于10元;对补缴人员给予补贴,对不同年龄段的缴费居民一视同仁,对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其补缴年限都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明确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已享受的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多方联动强力推动
为确保在短时间内将近两千万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省委、省政府对于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连续三年被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各试点地区都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试点工作。
为推动基层平台建设,促进经办体系覆盖城乡,省政府和省编委分别在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乡镇、街道基层平台的机构、编制、职能、经费等问题,特别是在乡镇、街道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县级人社部门的派驻机构,安排事业编制2人至3人,公益性岗位2人至3人。全省103个县级经办机构平均有12个编制,2798个乡镇、街道中,已有2490个设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55842个村和社区均聘请1名以上协管员。
2011年10月,全国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工作会议在钟祥市召开,湖北经办服务工作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
金融服务方便快捷
按照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一是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三个统一:统一业务管理软件开发,在省中心机房建成省级集中的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支持省内各市、县、乡开展业务。统一业务专网建设,将省、市、县业务专网由2M扩容到10M,网络租费统一由省人社厅承担,县级经办机构全部完成与省数据中心的网络连通。统一远程终端设备配发,通过与农行开展金融服务合作,为各市、县、乡服务平台配发计算机和打印机。二是健全规范便捷的金融服务网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省农业银行为全省新农保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银行,农行利用其营业网点、自助终端、转账电话等金融工具,为参保人提供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