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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熊星星)7月1日起,我省开始试行城乡居民用户阶梯电价制度。昨日,阶梯电价执行满月,武汉城区阶梯电费首轮抄表基本完成,全省的首轮抄收则会持续至本月底。记者连续两日走访发现,普通三口之家月用电量控制在第二档内,月增加电费额度在3元至6元间不等。
执行阶梯电价后,不少市民家中电费单出现数元不等的增幅。其中,有的高档小区家庭用电“豪气”,电费增幅较大,约在百元左右;而在老小区,不少三代同堂的家庭,月电费增幅基本在10元至14元之间。
5日,家住汉口江边一高档小区的佳佳拿到电费单大吃一惊:7月电费633.92元!原来,她家用电量已攀高至第三档,超过400度的电量每一度会加收0.3元。从记者走访的20余户高端小区家庭分析,多数家庭电费增幅在百元左右。
昨天,家住蔡家田的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刚拿到的电费单,7月抄收总用电量407度。与未执行阶梯电价相比,月新增电费13.1元。吴女士介绍,用电量与去年持平,但电费微涨。
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本月底全省首轮抄收工作完成后,将公布各档电量用户数量及电费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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