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刘先生出示8次路桥费的清单
本报记者张皓
武汉一家商务公司的大客车出了交通事故后,被交通大队暂扣了20天。就在这段时间,该大客车被ETC(不停车电子计次收费系统)收了8次路桥费,此事让车主刘先生大惑不解。近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采访。
大客车被暂扣 却产生路桥费
武汉帝豪商务有限公司位于光谷,公司除了自有的19台大客车外,还有38台挂靠的大客车。
4月27日,该公司一台车牌号为鄂A8N388的47座大客车,在武昌雄楚大街延长线出了交通事故,被交通大队暂扣,直到5月16日才取出。这段时间,公司法人代表刘先生却收到了这辆车的ETC扣费短信,有8次过桥记录。
刘先生来到离公司最近的康复路ETC服务点打印出清单,又检测了该车的电子标签,发现没有问题。
6月21日,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扣费清单:8次扣费发生在5月3日、4日、11日。3日过长丰桥两趟;4日过长丰桥和长江二桥各两趟;11日过长丰桥两趟。每次收费应是24元,优惠后每次扣了22.8元。
7月3日,记者来到该服务点核实上述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这8次费用确实是通过大客车上安装的电子标签产生的,因为该服务点无法查看录像,刘先生可带上事故回执单、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前往汉阳的总部查询具体情况。
车主想看录像 但没那么容易
大客车被扣期间,产生了路桥费。刘先生分析,无非有4种可能:一是大客车暂扣期间上路使用过;二是被其他车辆套了牌;三是电子标签被拆下安装到别的车上使用过;四是ETC错误记载并收费。
刘先生说,第一种情况应该是不可能的,因为该大客车发生事故后,一直被暂扣在交通大队指定的专用停车场。因为离合器出现问题,无法正常驾驶,5月16日取车时,还是请来非常有经验的老司机,才将车开回了公司,后来一直在等厂家发零配件过来修理。
第二种情况可以排除,因为该车的8次路桥费是通过电子标签产生的,不是通过监控录像抓拍的车牌而计费。
针对第三种情况,刘先生仔细检查了车上的电子标签(OBU),没有被拆装的痕迹。即使电子标签被拆下安装到别的车上,假如不被ETC的工作人员重新激活,也无法使用。
刘先生认为,此事最大可能是第四种情况:ETC错误记载错误收费,因此他想查看ETC的收费录像。
7月10日,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位于汉阳月湖桥旁的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一楼接待室的两名工作人员答复,确实是电子标签(OBU)产生的费用,但客户没有查看录像的权利,只有司法机关才能查看。
刘先生反驳:“这事与别的单位无关,别人怎么可能来帮忙查看录像呢?司机出现交通违章,想查看电子眼,交管部门都提供查看监控录像的服务,你们为何不让看?”
记者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将记者和刘先生带到5楼,综合办公室的负责人张先生进行了接待。
张先生称,录像是可以查看的,但内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他都没有权利进监控室查看,需要两位有审批权的领导同意才能查看,但这两位领导现在都不在。
张先生承认,因为ETC运营的时间不长,查看录像这项服务工作,做得确实有些不够。
收费中心愿退费 车主表示不满意
“其实,我这么较真,并不是只为这一台车,公司的19台车从去年9月至今,已被扣了1.3万元的路桥费。”刘先生说,公司的车辆主要是在光谷一带做接待工作,有详细的派车时间和行车记录,还装有GPS,有的车没过桥,却被扣费。
张先生让刘先生留下相关资料,并上报其他客车的车牌号,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好此事。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刘先生不愿意出示行车证,理由是原来在外地处理交通违章时曾经吃过亏——他带着行车证去比对录像,发现车型不一样,后来再看录像,却一模一样了,“现在用电脑修改图片太容易了,最后我还是冤枉交了罚款。”
刘先生说,就在记者陪他去汉阳总部的第二天,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公司,要求查看当事客车,检查电子标签是否正常,但他拒绝了,因为上次在服务点检查过一次电子标签,没有问题,这次再检查,担心证据上出现问题。刘先生表示,收费中心应该先提供录像。
昨日,刘先生告诉记者,对于鄂A8N388这台车的扣费,两名上门工作人员答复:收费人员操作失误,将别人的路桥费算在该车的电子标签上。刘先生没有必要再看录像,该中心愿退回该车发生过的30多次费用。
刘先生还表示,上述答复不能让他信服,他不会接受退费这么简单的处理结果,假如收费中心不提供录像,他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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