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杨秋莎、王庆泽)武汉一公司从山东购回4万余只问题灭火器,通过代理商销往我省各地市。昨日,该公司表示仅召回数百只问题灭火器,召回调换工作进展缓慢。
25岁总经理被刑拘
1987年8月22日出生的赵某,系河北省冀州市南午村镇人,曾任山东省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向湖北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近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警方侦查,2010年底,武汉志合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下简称“武汉志合”)法定代表人徐某到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进行考察,与时年23岁的总经理赵某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内,只对武汉志合一家供应“光岳楼”牌灭火器。
此后,徐某与赵某又在电话中约定,以32元购买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4千克“光岳楼”牌灭火器,该灭火器市场价为39元。赵某为降低成本确保盈利,遂决定生产磷酸二氢铵含量只有22%的灭火器,而国家强制标准的含量要求达到50%。
今年6月,咸宁温泉消防、质监等部门对辖区内消防器材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山东聊城消防器有限公司生产的MFZ/ABC4A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因案件涉案金额较大移交给警方。
经查,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向武汉志合销售问题灭火器4.63万只,涉案金额150万元。今年6月6日,不满25岁的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被警方刑拘。
如何消除灭火器隐患
连日来,记者多次与武汉志合公司联系,该公司的徐先生表示,武汉志合2011年下半年即已停止从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购进“光岳楼”牌灭火器,购买的该品牌灭火器,已经湖北省内数十家经销商售出。
据消防人士介绍,4千克磷酸铵盐型的干粉灭火器,两三年就要换药,报废期为10年。当磷酸二氢铵含量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在实际使用当中容易造成喷不出干粉、或喷出干粉也难以灭火,一旦发生火灾,会延误灭火并造成财产损失。
武汉志合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地与各地经销商沟通,由于召回更换要发生运输成本,经销商并不太积极,目前仅召回数百只问题灭火器,用以更换的合格灭火器还未发出。
武汉志合有关负责人介绍,聊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还有少量押金在武汉志合,但这笔押金远远不够支付召回损失,赵某目前正被追究刑责,武汉志合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供货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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