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胡爱民 实习生梁婷 王慧 舒霞)“三公”费用要详细公开,严禁领导干部“车随人走”,严查同城公款吃请……近日,省委下发《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剑指种种不正之风。
《意见》强调,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持按标准定点接待。严禁同城吃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
《意见》明确,严禁领导干部调动、交流带走原单位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多占多购住房。坚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提倡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朋友,但不得利用职权在企业谋取私利。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摆脱低级趣味。禁止领导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此外,《意见》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学风等方面提出要求——建立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落实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强力推进“三短一简”,真正做到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加强考勤记载,禁止领导干部“走读”。
根据《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定期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检查落实情况,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严肃处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管辖范围内干部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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