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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珊 通讯员罗琳)七旬婆婆在汉口江滩晨练,操作一处划船器时发生垮塌,婆婆被摔成截瘫。记者昨悉,该起使用公共健身器材出现的惨祸已于5月由武汉中院下达终审判决,器材的管理方——汉口江滩管理办公室,须向伤者赔偿54万余元。
2010年5月31日晨7时许,李婆婆到汉口江滩健身器材区健身。见一划船器空闲,她上前操作锻炼,却不料这个划船器突然断裂垮塌,将婆婆弹倒在地当场昏迷。其他晨练的市民发现后赶紧报警,婆婆被送医院抢救,诊断为脊椎脱位、高位截瘫。术后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面对巨额的医疗费,婆婆的家人万分着急。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舒丹介入这起民事索赔纠纷,到现场实地察看发生事故的器械和位置,走访目击证人,到江滩管理办取证,随后协助伤者将汉口江滩管理办告上法庭索赔。因被告方江滩管理办一直声称无责,该案先后4次开庭。
法院终审查明,李婆婆受伤前涉案划船器已经损坏,但汉口江滩管理办作为健身区器械的责任方,未及时修理或尽到对使用者的保护之责,直接导致晨练者受到伤害,应承担事故损失的8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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