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特约记者徐雁初 通讯员王锐 刘磊
今年秋季入学,竹溪县向坝中心学校再也不会为部分适龄在校学生辍学的问题闹心了——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达成调解,辍学学生的家长们承诺,下月1日送孩子到学校读书,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得辍学、退学或逃学。同时,该县法院当地乡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政府采取相关措施督促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36名学生辍学牵动多方的心
今年2月以来,竹溪县向坝中心学校多次到向坝法庭反映,称该乡部分适龄在校学生辍学,数额多达36名。部分学生家长经老师家访劝学后,仍未送学生到校接受义务教育。
2月28日,向坝法庭针对这一问题,在学校作了专场法制教育讲课。通过现场教育和讲解,大部分辍学学生先后重返课堂,但仍有部分家长未送其子女到校接受义务教育。
6月27日,当地乡政府向竹溪县法院起诉了6件家长未送其子女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案件,请求通过法律途径让家长督促学生到校读书。
因为案件牵涉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方关系,涉及的人数众多,案件的影响较大,矛盾处理不好很容易被激化,且原、被告身份特殊,案件性质特别,法院认为,要解决矛盾,取得好的效果,首先要取得家长们的理解、信任。
适龄学生辍学原因多种多样
6月28日大清早,向坝法庭负责人虞名波带领干警,对被诉的学生家长进行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他们发现学生辍学主要原因多种多样。
在胜丰村,张某夫妇表示,他们也很无奈,孩子厌学,苦口婆心地劝了,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和学校老师沟通了,但孩子就是不愿意去学校,加上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孩子就没上学了。
在二坪村肖某家,法庭工作人员只找到了辍学学生年近八旬的爷爷,孩子的父母都外出务工去了。从邻居和爷爷那里得知,孩子以前成绩很好,但后来迷上了网游,爷爷又管不了,孩子就此辍学。
家住花柳凸村的邓某则称,他家的孩子不是不想读书,他们也支持孩子读书,但班上有的老师喜欢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自己孩子成绩差,老师对他不闻不问,有时还挖苦、讽刺,孩子产生了厌学情绪,怎么也不愿意去学校了。
一场庭审让6名孩子重返课堂
在深入调查后,向坝法庭将相关情况向竹溪县法院作了汇报。该院高度重视,于6月29日在全乡发出了开庭公告,定于8月3日由该县法院副院长甘霖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公开审理此批案件,并邀请当地县、乡人大代表、老师、村干部和社会人士参加旁听。
法庭上,一些家长向法官提出“政府没有资格起诉学生家长,孩子不读书是自己家的事;有的小孩自己不愿意读书,家长也没办法;学校有的老师歧视学生,造成学生厌学”等问题。法官就这些问题融法于理进行详细的解答。
“孩子是你们的未来,也是祖国的未来,无论出于客观情况或是主观原因,都要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对于你们反映的情况,法院会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建议,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无论如何,下半年一定要让孩子上学!”甘霖苦口婆心地说。
经过法律解释和耐心释明,最终在合议庭法官主持下,6名辍学学生的家长保证,9月1日,一定送孩子到学校读书,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得辍学、退学或逃学。案件得以当庭调解。
法院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
案件经过审理后,庭审法官认为,解决此案中学生辍学的问题需要借助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力量才能解决。9日,该院向向坝乡政府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包括:安排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街道、学校附近网吧的监督管理;敦促教育部门开展教师职业素养和师德教育,学校不得以学生的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师业绩的唯一标尺,因为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各方面的人才;组织有关部门和村组农户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学习教育活动,让学生知道主动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学生监护人的家长有督促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常年在外打工的学生家长,也应委托监护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有效引导、教育和管理等。
“案子审理完了还帮我们找不足,提建议,想办法,真是十分感谢法官们,我们一定依法履行职能,按照司法建议的内容逐项改正。”昨日,向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虞龙对记者说,他们计划在新学期的第一天,组织该乡全体老师进行一场职业道德和素养的专题讲座,让个别老师消除对学生的歧视,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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