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鲁斌、启南报道:服装店店员切磋花样跳绳,不慎将店内的石膏模特绊倒,顾客的鼻子被撞破。
18日上午,江夏区纸坊大街的陈咏红女士,到“斐衣尚”服装店挑选衣物时,店员段小姐对同事罗小姐说,现在生意少老板又外出进货,“我把昨天学的花样健身绳跳给你看!”
于是,段小姐在店内空处跳了起来,罗小姐称自己的跳绳样式更多,并舞动绳子跳了起来。不料,罗小姐跳绳时不停移动脚步,挥动的绳子将一座石膏女模特绊倒。
几十公斤重的石膏模特手掌,重重戳在陈女士的鼻子上,躲闪不及的陈女士,鼻部顿时鲜血直流,店员立即将其送到医院就诊。经拍片检查,陈女士鼻梁未骨折,鼻子是轻微皮外伤,但需打针消炎,共花去医药费100余元。
“购衣不成,鼻子被撞破”,去医院处置后,陈女士找到服装店,要求支付后期治疗费、营养费1000元。店员罗小姐称老板外出,自己打工赔不起。无奈之下,陈女士向复江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赶至现场,经询问当事双方,陈女士所诉属实,店员罗小姐辩称,撞伤顾客是意外,事发时己送医治疗,1000元钱的赔偿接受不了。
这时,店主盛女士闻讯也匆匆赶回,工商人员向商家告知,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商家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经调解,商家和陈女士磋商,店主盛女士当即表示,一次性赔偿陈女士后期医药费、营养费400元,陈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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