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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成熔兴、通讯员李菊华、李运福、刘宝生)乘坐公交车船,不得饮食、不得携犬上车、不得卖唱、乞讨。武汉新版《城市公共车船乘坐规则》今日起上网,征求民意。
据介绍,现行《武汉市城市公共车船乘坐规则》自2002年开始实行,已有10年,对近年来出现的公交车船上乞讨、卖唱、“过早”等行为难以约束,对乘客携带物品时是否需要购票等情况表述模糊。与旧版相比,新《规则》增加了7条内容。
根据新规,乘坐车船时不能吸烟、饮食,司机可拒载提着早点上车的乘客。同时,乘客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携带超重超大超长物品、犬类等将不得上车;携带物品重量20公斤至50公斤,或占用面积0.3平方米至0.5平方米的乘客需要多购一张票;乘车不得乞讨、卖唱、兜售商品;儿童免票身高线从原先的1.1米调整为1.2米。
即日起至8日,市民可登录长江网、大楚网和市交委政务网查询并提交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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