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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陈珂)武汉保障房项目今后必须经过竣工交付备案,才能交付用户居住。这将从源头控制保障房质量。
武汉房管系统人士昨日介绍,此前经适房等保障房项目,在交付前并不需要强制备案公示,今年年初,硚口等城区要求对保障房项目强制竣工验收。而目前,针对该市开发商新建的保障房,必须通过竣工交付备案后,才可以交付使用。对于没有办理竣工交付备案的项目,武汉市房管局将不予受理其房屋初始登记。
记者昨日查询武汉市房管局竣工备案系统发现,从2007年至2011年,该市只有1个经适房项目出现在公示栏里。而2012年以来,已有3个项目公示,分别位于武昌、江岸和蔡甸区。
根据保障房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在工程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将组织参建单位、物业公司以及业主代表,逐套、逐户验收,必须无渗、漏、裂等质量通病。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源,不得交付使用。
不仅在验收环节严控质量,记者了解,武汉一些城区已要求保障房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终身负责”,即在交付使用2年内,开发商回访维修工作专班每季度回访不应少于一次,对住户反映的质量问题需随叫随到、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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