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阶段,对通过多形式自查、多渠道征求,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进行了研究,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省安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方案》。现将主要整改措施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范围等进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条件和要求,凡上级有新的规定的,在收到正式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所有安全许可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上提速30%。将受理时间5个工作日改为即时受理;所有行政许可证不收取工本费。对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在收到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起15个工作日内,按事故等级分别在各地主流媒体公布。重大以上事故由省安监局负责在《湖北日报》等媒体公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情况。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也在有关媒体、网站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协商,力争尽早出台《湖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收费指导意见》,进一步对标准化评审收费标准进行规范、公开。加强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认真执行发展布点规划、评价信息和结果网上公开、外省评价机构来鄂开展评价活动备案管理等规定,每年组织一次对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进一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一是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省局每年组织一次各市州安监部门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开展一次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全省安监系统执法案卷评审;二是在安委会组织领导下,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三是积极争取省政府尽早出台《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每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推进事故问责,使事故问责真正发挥惩处责任人、教育其他人、安抚受害者、促进今后工作的多方面作用。进一步改进完善指标分配方法,综合考虑各地生产总值、企业总数、人口总数、从业人员总数、通车里程数、机动车保有量等23项与安全生产紧密关联的因素,测算各地控制指标数量,并在征求意见后下达各地执行,尽量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同时,合理调整考核分值,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平时工作。继续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权,扩大小型采石场许可下放试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充分调动基层安监部门工作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培训职责,明确培训人员、范围、权限、收费标准。同时,加强安全培训统筹协调、防止乱办班。对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坚持就近办班,对从业人员培训以企业为主,安监部门主要是加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安全生产评先表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六进”、安全文化创建等各种宣教活动,以及推进政务公开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互动,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同时,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认识、信任安监系统,进一步理解、支持和关心安监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省直机关“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努力为企业安全生产和地方安全发展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搞好统筹协调,实行检查督查审批制度,除上级要求单独进行的以外,尽可能将同一时段的多项工作检查合并进行,控制安全检查组数量和检查频率。厉行“三短一减”,加强办文办会审批和管理,推广视频会议,实行文件数量、文字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推行“无纸化”公文运转。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要求,分类指导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责成各业务监管处室围绕服务对象需求,每年组织1-2次本行业安全管理现场会,以会代训,加强交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省安监局每年组织两期市、县安全执法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重点培训新进安监部门的干部,联合高校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鼓励在职安监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监管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对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行为,以及搞“吃、拿、卡、要”、“办关系证、执人情法”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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