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王媛)8月21日,湖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全省所有驾校必须遵守收费标准,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新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自去年以来,驾驶员培训乱收费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收费标准大幅度上涨。以C1照为例,目前全省各地大多数驾校收费标准3200—4000元(不含考试费,下同),部分驾校收费标准涨幅高达50—60%。各地收费标准差异较大。以C1照为例,武汉地区驾校收费标准一般在3800元左右,恩施地区在3900元左右,十堰地区在4260元左右。随州和孝感等地为2600元左右。收费名目繁多。驾校除了收取培训费外,还代公安、道路协会、IC卡供应商收取考试费、道路运输协会会费、IC卡使用费、新手标示牌费等,有的驾校还强制或变相强制学员考试前到考场进行模拟训练收取380-500元的模拟训练费等。票据使用不规范。驾校代收考试费后不对学员提供一对一财政非税票据,有的驾校甚至只收费不开票,或者不开具正规发票。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新标准规定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以举办VIP培训班为名,提高培训费收费标准。新增车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需报省物价局审批。
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体检费、交通费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或其他相关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报名、培训、考试、办证等各环节再向学员收取包括考场模拟训练费、看场费等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替其他单位代收费用。
对考试不合格需要再次培训的学员,在规定的培训考试周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免费培训。学员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的,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予以退还;因培训机构的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将培训费全额退还给学员。
湖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新标准为:大型客车A1为4360元(元/人,下同);牵引车A2为4670元;城市公交车A3为4980元;中型客车B1为3750元;大型货车B2为5050元;小型汽车C1为3300元;小型自动挡汽车C2为3300元;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为1250元;残疾人专用车辆C5为3010元;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轮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为510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