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洪湖、利川、天门的农民
你们的发展良机来了!
最近,农业农村部日前批复8个省的30个试点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湖北有四地上榜。
这30个试点县(市、区)包括河北省肃宁县、昌黎县,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如皋市、泰兴市、泗洪县、仪征市,浙江省瑞安市、泰顺县、嘉兴市秀洲区、衢江市衢江区、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砀山县、天长市、广德县,山东省招远市、临朐县、庆云县、新泰市,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洪湖市、利川市、天门市,广东省大埔县、罗定市、高州市、连州市,陕西省岐山县、延川县、丹凤县。
每个地方的试点方案既有共通点,
也有因地制宜的政策
快跟着长江云看看
你家乡接下来该怎么干!
4地试点方案共通点
【时间安排】
试点为期2年,自2018年8月至2020年底。
【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质量。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和支持力度,财政扶持、人才培养等农民合作社支持政策,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是重点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挂牌社”进行清查,并予以清理注销。
宜昌市夷陵区
>定个小目标!
壮大一批单体合作社、打造一批联合社、创建一批示范社、清理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合作社;
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平台,全区扶持10个重点社,巩固提高100个示范社,清理整顿1000个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建立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分配盈余达到80% 以上。
>政策扶持先行!
依托柑橘、茶叶、优质畜牧、中药材、猕猴桃、粮油等区域主导产业,实现行政村合作社全覆盖,每村均建有1家规范运行的合作社。
加强重点贫困村示范社建设,引导有能力的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确保每村8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合作社吸纳带动。
鼓励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仓储、加工,对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成果予以奖补。
引导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民间工艺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广“合作社+电商”经营模式。
>资金扶持要跟上!
区财政统筹安排100万元,支持合作社开展示范创建和质量提升。选取10家管理规范、发展较好的重点社,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其倾斜。
区政府继续设立专项基金,开展扶贫贷、“三农贷”,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人才培养不能少!
区、乡两级建立20人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加强全程指导服务,每年对发展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培训,开办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业务提升培训班,对全区所有示范社理事长轮训一遍。
洪湖
>定个小目标!
增强单体合作社自身能力,力争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强化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建立合作社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力争合作社组织规模、农户覆盖面双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 以上。
>政策扶持先行!
支持合作社发展直供直销、农产品电商等经营模式,提高产品流通效率。
鼓励合作社自办加工或者出资入股加工企业,加快发展适合农民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完善市级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开展示范社评定和动态监测,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
>资金扶持要跟上!
引导农民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闲置农房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
坚持限于成员内部、服务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以掌控,探索满足小农户发展产业融资需求的有效途径。
>人才培养不能少!
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工作队伍,对合作社开展定期巡查走访,加强全程指导服务。
利川
定个小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 以上,80% 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政策扶持先行!
充分发挥利川“山药之乡”“莼菜之乡”“黄连之乡”“利川红”名片和湖北省茶叶大县、生猪大县和全国高山生态蔬菜县优势,引导合作社紧紧围绕特色资源,走依托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板块产业发展的路子,形成围绕毛坝忠路茶叶、团堡山药、汪营香菇、凉雾莼菜、南坪大米(田园综合体)、建南黄连、元堡和沙溪药材等种植产业带,建立第一车间,引导合作社从单一业务向产加销多种业务拓展。
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建设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发展现代种养业。
鼓励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发展规模经营,解决山区农村土地零碎化问题和资源资产闲置问题。
引导农民合作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跨区跨行业开展互助与联合,组建好莼菜联合社、茶叶联合社和山药联合社。
依托利川电商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设的O2O体验馆进行农产品展示、展销一体化展示,实现线上扫码下单,线下及时发货。
推进农产品进驻湖北楚合商城,开展“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实现线上线下营销,发展直供直销、农产品电商等经营模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服务平台。
资金扶持要跟上!
出台《关于支持“三乡”工程的暂行办法》,明确支持“三乡”主体依法规范流转土地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时间2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每个给予 10万元奖励。对企业兴乡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当年新认定的州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三乡”主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农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 1万元、3万元。
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5万元;成功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80万元。
由市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担保风险基金,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
人才培养不能少!
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点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培训,采取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现场观摩、组织农产品参展等“走出去”的方式,推荐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行轮训和农产品展销。
天门
定个小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 以上,80% 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政策扶持先行!
全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向合作社倾斜,整合资金使用力度,加大对合作社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和额度。合作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土地流转,土地流转项目重点倾斜合作社。
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0家以上合作社,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奖补,用于扶持合作社发展。
支持农产品保鲜冷藏库设施建设,支持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支持合作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等。
资金扶持要跟上!
通过开展以“户贷户用、户贷社管、6%分红、财政贴息”为核心的金融精准扶贫信贷业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解决合作社融资难。
对合作社财务实行代理记账,以示范社为重点,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为合作社购买会计集中核算托管服务,用两年时间完成会计集中核算托管试点工作。
人才培养不能少!
大力开展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等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到合作社工作。
加大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提高合作社从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