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沉湖湿地观鸟。
武汉地处古云梦泽地带,江河纵横,湖泊库塘星罗棋布,素有“百湖之市”的美誉。在这里,湖泊和湿地婀娜多姿,犹如散落在城市之中的绿色明珠。
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武汉市湿地面积达1624.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9%,比值是全国平均比值的3倍。每年冬天,逾10万只越冬候鸟在武汉停留。
候鸟为何如此青睐武汉?
率先完成湿地立法
武汉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最多的城市
早在2007年,武汉市就通过《武汉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当时国家对湿地的管理没有专门的综合性法律或法规,已有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只针对作为湿地构成要素的土地、水、野生动植物等单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有所规制。湿地并非水、土地、动植物等生物构成的简单组合,对湿地的保护必须建立在系统化和综合性管理的基础上。国内外对湿地保护比较通行的办法,就是采取建立保护区的方式来推动湿地的全面保护。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通过走访,摸清武汉湿地“家底”后,于2010年3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湿地立法,出台《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提出在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实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分区管理。
从此,当地湿地保护驶入快车道。2008年,武汉仅有一家国家级湿地公园——东湖湿地公园;现在,已拥有东湖、金银湖、安山、后官湖、杜公湖、藏龙岛6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以及蔡甸区索子长河、蔡甸区桐湖、江夏区潴洋海、黄陂区木兰花溪4座省级湿地公园。沉湖湿地还跻身“国际重要湿地”。
武汉也成为国内唯一一座拥有6个国家湿地公园的城市,是国家湿地公园最多的城市。
首创湿地生态补偿
鸟吃庄稼政府“赔”告别人鸟争地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出台后,保护区内不少居民反映,鸬鹚、苍鹭吃池塘里的鱼,大雁、野鸭、灰鹤吃稻谷、油菜等青苗作物。2013年10月,武汉市在全国第一个推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改堵控为疏导,用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调整种植和养殖方式。
以沉湖为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每年每亩补50元,缓冲区补35元,实验区补25元。同时要求农民承诺:除了不打鸟外,种田也不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养鱼不过分投肥、投饵等,倡导生态养殖。每年春节前夕,各湿地保护区管理局走访核实,对生产经营受到限制的权益人和因遭受鸟类等野生动物取食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权益人,兑现生态补偿。
“以前见鸟就赶甚至打,现在他们想吃我们的稻,就吃吧。说明我们这生态好哇!”2月20日,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60岁的武汉市蔡甸区七壕村村民李绪木告诉记者。
湿地保护区的建设,不仅让生态多样性得以留存和保护,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态观。人们意识到,人与自然可以彼此交融,互相给予更好的生存空间。这就是“百湖之市”万鸟归来背后,蕴含着的智慧。
(文/图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