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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全省2019年1-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11:23 来源: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全省2019年1-3月份

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十三五”空气环境质量考核内容要求,现将全省2019年1-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影响的实况数据)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2019年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74μg/m3,同比上升10.4%。PM10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仙桃、武汉、襄阳、孝感、黄石。详细情况见附件1。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平均浓度为96μg/m3,同比上升10.3%;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 13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为96μg/m3,同比上升6.7%。PM10累计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荆州、仙桃、宜昌、潜江(并列第四)。详细情况见附件1。

2019年1-3月,全省共有16个地方PM10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神农架、潜江、十堰、仙桃、随州、荆州、黄石(并列第六)、恩施、宜昌、荆门、鄂州、襄阳、孝感、黄冈、武汉、天门。

二、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2019年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下降2.4%。PM2.5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荆门、襄阳、宜昌、武汉、孝感、天门(并列第五)。详细情况见附件2。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68μg/m3,同比上升13.3%;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范围的13个市州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上升6.1%。PM2.5累计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荆门、宜昌、潜江、天门。详细情况见附件2。

2019年1-3月,全省共有12个地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神农架、潜江、天门、仙桃、荆门、宜昌、随州、咸宁、十堰、武汉、襄阳、孝感。

2019年1-3月,纳入考核的60个国控站点PM2.5平均浓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点位依次为:襄阳高新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襄州航空路(襄州区)(并列第一)、荆门掇刀(掇刀区)(并列第一)、荆门石化一小(掇刀区)(并列第一)、襄阳樊城新华路(樊城区)、荆门竹园小学(东宝区)(并列第五)。排名情况见附件3。

三、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6.9%,同比减少5.2个百分点;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5.1%,同比减少2.2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由低到高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荆门、宜昌、潜江、荆州。详细情况见附件4。

2019年1-3月,全省有12个地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减少,按减少幅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潜江、天门、荆门、十堰、咸宁、随州、仙桃、神农架(并列第七)、襄阳、宜昌、武汉、孝感。

四、全省臭氧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6μg/m3,同比上升5.0%;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臭氧(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6μg/m3,同比上升5.0%。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仙桃、随州、天门、荆门、襄阳、咸宁(并列第五)。详细情况见附件5。

2019年1-3月,全省有13个地方O3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天门、黄石、鄂州、神农架、武汉、孝感、襄阳、荆门、黄冈、随州、咸宁、宜昌、仙桃。

五、全省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1μg/m3,同比持平;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3μg/m3,同比下降2.9%。NO2平均浓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武汉、黄石、襄阳(并列第二)、鄂州、十堰。详细情况见附件6。

2019年1-3月,全省有6个地方NO2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神农架、潜江、随州、襄阳、恩施、咸宁。

六、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宜昌、荆门、荆州、武汉。详细情况见附件7。

七、全省县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

2019年1-3月,全省纳入114个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的县(市、区)中,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地方依次为:襄阳市樊城区、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市襄州区、宜昌市西陵区、襄阳市襄城区、宜昌当阳市、襄阳宜城市、荆门市漳河新区、宜昌市高新区、襄阳市谷城县。详细情况见附件8。

2019年1-3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由差到好排序,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相对较差的10个地方依次为:神农架林区、宜昌当阳市、潜江市、十堰市郧阳区、黄冈市浠水县、恩施州巴东县、荆门市漳河新区、十堰市竹山县、黄冈市团风县(并列第八)、宜昌市远安县。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较好的10个地方依次为:恩施州宣恩县、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孝感汉川市、武汉市蔡甸区、荆州市监利县、襄阳枣阳市、宜昌市秭归县、宜昌枝江市、恩施州来凤县、襄阳市襄州区、黄石市下陆区(并列第十)。

附件:

1.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情况表

2.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情况表

3. 2019年1-3月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排名表

4.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名表

5.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值情况表

6.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情况表

7. 2019年1-3月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表

8. 2019年1-3月县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湖北省 环境 空气质量 【纠错】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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