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0日讯(记者金文兵)9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东西湖中心广场超过目录电价收取电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该广场已清退电费82万余元。
5月5日,长江日报融媒体发布《一度电多收四毛四,电费降价政策红利在这里打了水漂》一文,对东西湖中心广场捆绑收取电费的行为进行曝光。
该中心广场向商铺租户收取电费时,开具了两份收据,一份是按用电量,以0.8164元/千瓦时的电价所开具的电费收据,另一份是所谓的“电力维护费”(也称“商业服务费”),两项合计1.2元/千瓦时。
报道发布后,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迅速督导市市场监管局核查,依规处理。经查,东西湖中心广场物业武汉盛世欣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超目录电价收取电费。
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专班人员迅即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立即组织清退。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截至5月8日23时,该公司已将违规收取电费全部清退到位,共向118家商户退费821765.35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2019年4月1日起,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已调至:不满1千伏,0.7577元/千瓦时;1-10千伏,0.7377元/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7327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7177元/千瓦时。
市民朋友如发现收取电费超过目录电价标准的,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以及新闻热线:82333333,或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