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在沙湖公园里的罂粟幼苗

园方工作人员拔除销毁罂粟幼苗

全身长满刚毛的虞美人
5月17日,市民罗先生带孩子到武昌沙湖公园游玩时,惊讶地看到园内泉亭景区的一块草坪上,竟生长着数株长得像罂粟的植物。
20日,记者前往该公园实地探访时,找到了这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经多位专业人士鉴定,它们的确是毒品原植物之一的罂粟,共有8株。
昨日上午11点多,沙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将这些罂粟植株全部拔除并彻底销毁。
市民游园意外发现罂粟幼苗
30多岁的罗先生是武昌人,喜欢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植物学知识。
5月17日下午,他带着孩子去武昌沙湖公园观赏风景时,坐在该公园泉亭景区内一块草坪上歇息。当他观察身边花草时,瞅见里面竟夹杂有四五株长得像罂粟的植物,“它们高约八九厘米,枝头挂有花苞。它们与栽在附近的虞美人有明显区别。它们肯定不是虞美人。”
罗先生大吃一惊,马上用手机将这种植物拍下了多张高清照片。
18日上午,罗先生将这些照片打包发给记者后说,他想知道:“公园里为什么会有这种植物?可否将其铲掉?”
记者马上请专业人士对这些照片中的植物进行了初步鉴定。多位植物专家及沙湖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池先生等人,在观看这些照片后均称,照片中的植物,就是毒品原植物之一的罂粟。
园方出动30多人搜寻多遍未果
沙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吴先生称,5月18日下午,他们管理处就安排30多人在公园泉亭景区内作拉网式搜查,欲找出罗先生所拍照片上的罂粟植株。
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当时还决定:如果查到公园内有罂粟,“就立即把其铲除销毁”。
令人遗憾的是,30多人来回搜寻多遍,“没有见到疑似罂粟植株”。
吴先生解释说,在5月18日早晨7点多,也就是罗先生看到这些罂粟幼苗的次日早晨,该公园绿化队的除草员,曾操作打草机对公园内草坪中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也许罗先生所看到的那几株罂粟幼苗,其长在地上的茎叶已被打草机打得稀烂,所以找不到它们了”。
8株罂粟幼苗最终被找到并销毁
19日下午4点多,罗先生重返该公园,对他瞅见罂粟幼苗的草坪进行了仔细勘查。
他告诉记者,那几株罂粟幼苗仍好好地活着,“它们隐藏在绿油油的草丛中,没有被拔掉,其枝叶也没被打草机打烂”。
20日上午,记者在该公园泉亭景区一片草坪上,找到了几株长得像罂粟的植物。它们中高的有八九厘米高,矮的才三四厘米高。
接到记者通知后,该公园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池先生带着几名员工赶到了现场。
池先生等人仔细观察这几株植物后,肯定地说:“它们确实是罂粟幼苗,长有花苞,但还没有开花。共有8棵。”
当着记者的面,池先生等人将这8株罂粟幼苗连根拔起,并将它们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公园内罂粟植株来源有待调查
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园里的罂粟,绝不是园方有意栽种的,“这些罂粟植株究竟来自何处,有待调查”。
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其种子在适宜条件下,就可以萌发并长成植株。
有时,在其他地方进食了罂粟果的野鸟,从他处飞到该公园歇脚时,偶尔会将未消化的罂粟种子随粪便一道排泄到公园里。另外,公园从市场上采购的花草树木种子中,也可能混杂有罂粟种子。
池先生称,这两种来源的罂粟种子,数量虽少,但一旦落地生根并长成罂粟植株的话,“危害还是较大的,所以必须及时将其彻底铲除”。
下一步,公园管理处将派人对公园内所有地方作仔细检查,看看还有没有罂粟植株存在。
池先生说,虞美人与罂粟是同一个科属的植物,两者在外形上很相似。虞美人全株茎叶上都长有密集的刚毛,而罂粟全株光滑无毛,浑身覆盖有一层白粉。
市民在公园或街头见到罂粟后,可立即向公园管理方、园林绿化部门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
他们对待罂粟的原则为:一经发现,立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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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种罂粟
当心摊上大事儿
法律界人士称,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种植罂粟、大麻、古柯等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文/图记者陈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