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7日讯(记者朱建华)十年前的一篇学位论文因存在剽窃等行为,湖北大学发公告,撤销了一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长江日报记者17日登录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看到,这份以湖北大学名义发布的《撤销学位公告》发布于7月9日。
湖北大学网站截图
2009年6月,万宏伟从湖北大学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据此前新京报报道,万宏伟硕士毕业论文涉嫌抄袭,学术不端,其论文除去本人已发布文献复制比达81.5%,不符合相关要求。
经湖北大学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万宏伟硕士学位论文《湖北省普通高校篮球队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结果,该校决定撤销万宏伟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从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万宏伟硕士学位申请。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被依法依规终身追究。
记者注意到,一些高校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一经查实,均采取了零容忍,并公开发公告予以撤销。
长江日报今年初曾报道,没参加比赛却成一级运动员,因以虚假方式获取入学资格,武汉大学发公告撤销了一名本科毕业生的学位和学历。
查询发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仅在2018年就对6名因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了公示。今年4月,南京理工大学也对一名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站截图
南京理工大学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