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7日讯(记者汪洋)被汽车喇叭吵得睡不好觉,可由于不在禁鸣区内,交管部门处罚无法律依据。近日,长江日报报纸、长江日报APP、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了市民遭遇“不在禁鸣区”的无奈(“非禁鸣区”汽车鸣笛扰民,市民呼吁:14年前划定的禁鸣区能否与时俱进),引发舆论热议,网友纷纷呼吁:14年前划定的禁鸣区应与时俱进,扩大范围。
2005年的禁鸣区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武汉目前的禁鸣区到底是34条道路还是区域?禁鸣区能否扩大、怎么扩大?长江日报报道引发热议,就网友们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长江日报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和部门。
历史:武汉禁鸣政策曾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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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声污染,2005年7月1日起,武汉正式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机动车在市区部分道路及环线区域范围内鸣喇叭的通告》。
“武汉市2005年出台禁鸣措施,这在当时走在全国前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副院长胡润洲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在他的印象中,当时只有北京的部分区域以及上海等少数城市施行禁鸣。
2005年武汉禁鸣政策实施以后,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连续多日对禁鸣范围内的124个路段跟踪监测时发现,交通噪声平均下降1.5分贝,平均峰值下降1.7分贝。此外,自禁鸣以来,交通事故不增反降,与2004年同期相比,2005年7、8月事故数分别下降22%和10%。
现状:武汉该扩大禁鸣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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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润洲同时表示,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容,机动车多了,车辆管理难度越来越大,随意按喇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2017年5月,武汉发布的《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当年武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9.8分贝,达到噪声强度二级(70分贝)标准,比2016年上升0.6分贝。对此,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梁胜文分析,噪音上升源于武汉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司机鸣笛现象日益严重。
“曾经走在全国前列的禁鸣政策,现在已经有些落后了。”胡润洲认为,武汉到了进一步扩大禁鸣范围的时候了。
他说,目前的武汉禁鸣区涉及路段大多位于中心城区,随着城市边缘的不断延伸,如今二环线已经扩展到了后湖,三环外的一些区域,比如武汉开发区三角湖区域、光谷、常青花园等,如今已经成为人口密集、配套完善的开发区或居住区了,这些区域也应划入禁鸣范围。
建议:针对区域禁鸣更符合市民控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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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禁鸣政策究竟是针对道路禁鸣还是针对区域禁鸣?长江日报报道了武汉现行禁鸣政策后,不少网友注意到34条道路被列入禁鸣名单中,均感到疑惑。
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多数城市的禁鸣政策是划定一定的禁鸣区域。例如,北京规定五环路(含)以内为禁鸣范围,南京规定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为禁鸣范围。
长江日报记者就此咨询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现行禁鸣政策主要是指在上述道路禁止鸣笛,“具体执行单位是交管部门,建议由他们给出权威答复”。记者采访交管部门,截至发稿时,暂未获回复。
胡润洲说,近些年来,全国多个城市加强对汽车鸣笛行为的整治,扩大了禁鸣区范围,噪音加大了技术投入,处罚措施也更加严格,且大多针对区域禁鸣。他认为,这些城市的举措更符合市民对于控制噪音的需求,武汉市应予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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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处罚鸣笛有这些举措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适应城市发展、更好治理车辆鸣笛扰民,北京、南京、福州等多个城市出台相关规范文件扩大禁鸣区域。为减少违法鸣笛现象,多个城市有“高招”。
重庆、深圳等城市2017年启用了违法鸣笛声纳自动抓拍系统笛,并把违法鸣笛的车牌公示在LED灯牌上。2019年4月,重庆“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再次升级,主城区内投放了35处“声纳”,若在禁鸣区域违法鸣笛,一旦查实将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南京根据鸣笛情况,分层进行教育处罚。对偶尔短促的违鸣,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除警示教育外,还将处以50元罚款。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