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刘睿)“今天我们胜诉了,感谢法官……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迟到,感谢大家。”王泷(化名)在社交账号上向关注自己的网友“报告”案件进展。
但就在半个月前,王泷因法院“未准许”其复制庭审录像而在自己的社交平台账号上发布“负面”信息,并对着镜头说:“法官拒绝给我庭审录像,你细品”。
王泷的态度为何如此“反转”?这正是法院干警秉承和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一件企业不服仲裁裁决提起的诉讼
“法院要依法对诉讼当事人负责。下一次庭审前,名单上所有工人及工资数额,法庭将会一一核实。”法官敲响法槌,宣布第一次庭审休庭。
湖北某工程公司承建房县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又将部分项目分包给王泷、林放(化名),但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2021年10月—2022年12月期间,王、林二人分别组织工人在该项目工地施工。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2024年2月2日,施工班组的工人向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房县仲裁委裁决,该工程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应清偿林放等21人工资总计1387800元;剩余吴某等7位申请人,因未配合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调查询问笔录,也未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故未予以支持其要求的工资报酬。
房县仲裁委文书送达后,王泷、林放等人申请执行,但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之诉。房县法院受理后在庭审时发现,原仲裁“一百多万欠薪”确实是将工资款和工程款混在了一起。
“截至2024年7月,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一共给我这个施工班组99万元,包括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我们优先支付的是材料款,其次才是工人工资,现在材料款都还欠着几十万呢!”——林放在庭审时告诉法官,他们是包工包料接下来的工程,因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未竣工验收,公司先行支付的99万元里有40万元是直接打给了材料供货商,另经自己名下账户支付了214481元材料款,剩下的部分才是结算给工人的工资。王泷称,他也是一样的情况,他的班组里实际尚有4名工人工资没有付清。
“必须先解决农民工兄弟的工资问题”
“工资款和工程款应分别进行结算。另外,农民工工资到底还有多少没有支付?”法官当庭发问。在仲裁阶段,工人里就有无法证明其在该工程项目上干活的情况,这让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意识到,想要实质性化解矛盾,农民工兄弟的工钱必须经核实后才能发放到位。
而工程公司在庭审结束后一再强调:“公司是依据形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而向林放等人支付的工程款。工资应该向林放等承包工程的人要,而不是直接找公司要。”
“我们小包工头还没结算之前连材料款都包不住,哪来的钱给工人发工资,工人的钱找你们总发包方要不会错!”眼看又要吵起来,法官进行了直击心灵地发问:“一边是等着给工人发工资的‘班头’,一边是企业等着‘解封’账户,都不是没事儿干的人,先商量好把咱工人工资给解决了,都同意吗?”庭审时不同意调解、争执激烈的两方,此时却都默契地默认了法官的这番话。
府院携手“破局” 调解现场会实质解纷
害怕拿不到工钱的班头王泷在第一次庭审当晚在“抖音”向网友介绍案情、互动开庭感受,事后他告诉法官,他觉得社会公众关心的事情会更加“透明”。
其实,案涉几十人群体性农民工工资,府、院早已联动。政法委牵头,公安、仲裁委协同查明劳动者身份,核实30名工人是否确在该项目提供劳动;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将所有当事人传唤到庭依次询问,通过与公安交流对证笔录情况,明确涉案工人工资数额;住建局暂时冻结该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并补设农民工资专门账户保障后续支付工人工资;同时核查是否有虚报人数、工资单造假等情况,如涉及虚假诉讼,法院也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视严重情况程度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一系列“组合拳”作用下,8月15日,在法院主持的第四次调解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工程公司自愿同意在协议签订当日向被告林放(林放班组)支付农民工工资200000元。支付后,林放应在5日内向方某等20人付清所欠工资;原告工程公司自愿同意支付王泷班组工人工资共计192000元(上述款项已经于诉讼期间付清);原、被告均自愿同意林放班组、王泷班组的工程款在与工程公司结算后另行处理。该起劳动纠纷终于在原定于8月22日的第二次庭审前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一段落。
直击民生“痛点”实现多方“共赢”
在审理涉及民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追索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追索加班费等劳动争议案件时,如何合理平衡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关系,使双方发展共赢?
2024年7月,上述劳动争议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房县法院第一时间研判该案属“四类案件”,不仅有群体信访矛盾隐患,对企业稳定生产也会造成极大影响。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企业经济影响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最终认定影响等级为“黄级”(较大影响)。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法院主动协调公安、劳动人事仲裁等部门,始终坚持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合理平衡双方权益,确保纠纷妥善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房县法院对894件涉企案件进行了评估,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率达100%,涉企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200余万元。
房县法院还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查封扣押冻结,履行后及时解封民营企业财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热情。今年2月,成功化解某民营企业40余起系列执行案件,职工拿到工资、民营企业重获生机、为40余位职工要到“辛苦钱”过年,既促进了企业有效复产,也兼顾了债权人、劳动者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在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房县法院交出这样一份答卷:对涉企案件一律启动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和“涉民营企业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运营影响的同时,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两项生动实践也让房县法院连续两年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省定试点改革事项,是房县法院直面司法发展出现的新挑战,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治责任,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