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玮 饶传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湖北省十堰检察机关自觉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不断优化检察供给,突出精准施策,打出一整套服务保障“组合拳”,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高度自觉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法治+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法律,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逾越的底线!感谢检察院给我们企业提供这么好学习的机会……”2024年5月31日,50余名企业法人、高管化身“学生”,在十堰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聆听一场特别的法治课,在沉浸式体验和专业化授课中进一步强化守法经营意识,树牢依法治企理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发挥法治之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十堰检察机关紧握创新之匙,结合办案实际,采取“基地+中心”的模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大餐”。其中,基地以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内涵为依托,成功搭建起集融法治化营商环境宣教中心、类案研究中心、企业家客厅、培训指导中心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可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业授课、法治培训、理论研讨。自建成以来,共组织企业家、行业主管部门等参观学习2000余人次,已开展法治讲座、企业家论坛5场次,聘请10多名教授和70余名来自各行各业专家组成讲师团,在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行业风险预防水平,推动涉市场主体案件实现由“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模式跨越。2022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1191件。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6件。
创新服务手段,“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市检察院、竹溪县检察院、房县检察院与工商联设立“检企联络办公室”,为企业提供风险自检、情况反映、法律法规服务等特色功能,线下与线上同步服务。竹山县检察院在工业园区设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室,坚持做到“群众点名、有约必见”,畅通了企业诉求表达渠道。
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和措施,更好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市检察院制定印发《十堰市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11条措施》,房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完善房县黄酒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丹江口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丹江口市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优化服务功能,筹建完善设施配套,设置企业家客厅、设立24小时自助智能查询机,为企业打造服务“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全市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共受理企业来电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0余次。
“监督+服务”让企业轻装上阵
“感谢区检察院促成行政机关与企业达成和解,为公司减免了350万元加处罚款,解决了公司资金困难,帮我们减轻了不小压力。”2024年3月23日,湖北某房地产公司代表来到郧阳区检察院表达感谢之意。
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期间,该公司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体量建设,行政机关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后该公司向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同意该公司分三期缴纳罚款。
2024年2月,企业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未按期缴纳剩余罚款400万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罚款400万元及加处罚款400万元。当月,该公司缴纳了400万元罚款,但对加处罚款提出异议,认为行政机关加处罚款不具有合理性,遂向本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郧阳区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沟通协调,认为该公司愿意积极补缴罚款,对此行政争议存在实质性化解的可能性。同年3月,郧阳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足额缴纳罚款的前提下,建议对加处的罚款予以减免,让企业轻装上阵。
郧阳区检察院在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对该企业申请减免加处罚款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减免的决定。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依法迅速对该企业减免加处罚款的申请进行审查。行政机关综合考虑了企业已全部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遂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并采纳了检察建议。
2024年3月22日,在检察机关见证下,该企业和行政机关签定了和解协议,行政机关决定减免该企业加处罚款350万元。和解协议签定后,该企业积极筹措资金,迅速缴清了剩余50万元的加处罚款。至此,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强化法律监督,认真梳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郧西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督一案,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该公司法人、会计相继死亡,导致此案难以继续侦查,发现线索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今年来共对58名涉罪企业经营者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张湾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许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时,一边与公安机关沟通证据固定的进度,一边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在嫌疑人家属积极退赃后,依职权对张某某、许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202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营商环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8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27件,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采纳检察建议43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松绑”“减负”。
“矛调+服务”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解决了矛盾纠纷,让我们有精力更好经营发展……”2024年8月2日,涉案企业法人代表来到茅箭区检察院送上“两会精神 高效落实,检察护企 金盾暖心”的锦旗,对该院用心做实护企举措,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022年3月,甲方发现乙方供货与甲方进账金额严重不符,遂停止付款并启动内部审计发现,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供货差额达486万余元,随即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则认为甲方无理由拒不支付货款,遂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货款。双方的严重分歧,不仅让十余年的生意伙伴“一刀两断”,也影响了两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4年5月,甲方公司因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向茅箭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收到线索后,该院全面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引入公益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并先后2次接访会见甲乙双方,听取他们的意见。经审查,案件纠纷产生的根源系甲乙双方主张的账目金额不一致,导致双方长期僵持不下。
7月26日,茅箭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处,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205万元货款,乙公司同意向法院申请撤销民事起诉,甲乙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长达4年的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十堰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持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灵活运用“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切实将涉企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十堰检察机关将从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要事的高度,敢作敢为、善作善为,以司法办案的精度准度和服务企业的温度力度,助力社会经济发展跑出‘加速度’。”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