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鸿军 王迪)竹山,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水资源丰富,据全域水质普查,地表水年均资源量12.8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42亿立方米。水资源税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广泛宣传政策、强化部门沟通、做细申报辅导,激活一池“春水”。水资源税改革的红利“洒”向一座座电站、一个个企业、一处处工地,也让水的绿色分量更“重”了。
2000元税款的“清楚账”
“现在每月交多少水资源税一清二楚,再也没有以前的苦恼了。”谈起“新旧”变化,竹山官渡镇自来水有限公司法人翟富兵感受最深。
竹山官渡镇自来水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担负着全镇1.1万余人口和部分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保障,还有偏远山村群众饮水点供应。过去,由于无法动态监控生活和生产用水变化,生活和生产用水实际使用量哪个多哪个少、哪些该缴哪些该免是本“糊涂账”,企业申报缴纳心里更没底。
“以往,我们每次申报都挨个数水表,可是户数多、水表多、人手少,忙不赢不说,还生怕多报了量,又担心少缴了税。”翟富兵指着墙上的全镇水管网图说道,“我们也想把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量测准确,免得出差错。”
针对企业竹山官渡镇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诉求,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加强与县水利和湖泊局的工作联系,召开部门联席会,为企业解决“老大难”。水利部门拿出了“堵河沿线供水台账”,根据企业上报的月度用水总量,结合官渡镇村落分布、城镇管网覆盖范围和集中式农村饮水管网覆盖范围,精准拆分出“农村集中饮水”的免税额与“城镇供水”的应征额,形成《分类型用水核定表》同步至税务部门,企业按照核定用水量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破解了企业的难题。
“现在打开电子税务局,城乡水量、应征税额明明白白,以前是‘糊涂涨’,现在是‘清楚账’。”翟富兵翻着最新的申报记录,“三季度我们开展节水宣传,全镇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下降了,2000多元的税款还享受优惠减免了800多元,企业的负担也减轻了。”
2000元税款的清晰核算,背后是“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征管模式的高效运行。这种“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的协作机制,既让企业算清了“明白账”,更以精准征管推动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从“跑3天”到“3分钟”的“时间账”
在该县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控室大屏上,发电量数据实时跳动,财务负责人余琼的鼠标轻轻一点,季度水资源税申报便已完成——这是她半年前想都不敢想的“轻松”。
“以前缴水资源费,我得追着‘数据链’跑断腿。”余琼翻出旧的工作笔记说道。每月发电站生产计划部报量,等水利部门审核,再拿审核单据去财务部请款,最后跑银行排队缴费,2个人盯流程、3天耗时间,是雷打不动的“固定动作”。
水资源税改革落地后,流程被彻底“拉直”,企业申报缴税“快准好”。生产计划部把季度发电量报给余琼,她在电子税务局填入数据,系统自动计算“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点击“申报扣款”,银行即刻完成缴费。“刚才申报只用了3分钟,以前这事儿得折腾整整3天!”余琼笑着指了指屏幕,“现在我能盯着发电量算税,不用再盯着部门跑流程了。”
据了解,水资源税的申报纳入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体系后,企业可通过一个模块完成多个税种的申报,无需单独登陆系统、重复上传资料,申报环节压缩60%。针对发电企业用水大户,竹山县税务局还组建专项服务团队,通过“一对一”政策解读、操作演示,帮助企业快速掌握申报流程,避免因操作失误、政策理解不当耽误申报。
流程“瘦身”减负担,服务“升温”提效能。水资源税申报的“时间革命”,既为发电企业松了绑,更以精准征管撬动了节水效能,为企业绿色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200万税惠背后的“生态账”
“绿山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水资源税改革的目的在于企业参与环保、保护生态、和谐共生,享受实实在在的“税惠礼包”。
作为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潘口抽水蓄能分公司兴建的潘口抽水蓄能电站,是依托已建水库打造的混合式抽水蓄能项目,被列为湖北省“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总投资26.827亿元,总装机容量29.8万千瓦时,装设2台单机容量14.9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是国内在建的水头变幅最大、转轮直径最大的超低水头抽水蓄能项目之一。主要承担湖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设计年发电量3.3-3.5亿千瓦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107小时。
“低谷电价抽水、高峰电价发电,这是‘经济账’;水流循环利用、不额外消耗水资源,这是‘生态账’。”企业法人王洪对税务干部说道。
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水资源税的减免政策让企业发展抽水蓄能项目信心满满。按照两台总功率29.8万千瓦时的发电机组设计的年发电量计划,预计项目投产后,每年可享受200余万元的水资源税减免,为企业保护生态提供了坚强的支撑。这笔钱将专门用于堵河生态流量保障——定期检修设备设施,植树种树添绿,维持生态平衡。
根据目前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其主要目的正是基于其“循环用水”的高效属性和“绿色储能”的安全保障,着力支持清洁能源基础建设。符合条件的抽水蓄能企业在申报时即可享受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真正实现“优惠直达快享”,既为清洁能源企业减负松绑,更以绿色税制引导水资源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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