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召开专家论证会。会上,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10余名法学专家提出真知灼见。
专家们认为,恩施州立法保护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十分必要。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传承历史记忆,是生产生活智慧和文化艺术的结晶,保护和发展好两者,对促进恩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针对《条例》,有的专家提出,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的定义要更加明晰,明确立法调整、规范的对象和范围,包括什么是传统村落,什么是民族村寨,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等;有的专家认为,要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村委会的职责,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村民保护和发展的积极性;有的专家建议,要坚持立法为民,设计和补充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相应条款;有的专家提出,对保护和发展要制定规划,明确规划的内容及编制、批准、公布等程序;有的专家建议,实行分区保护,针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等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有的专家提出,要将村落和村寨保护与生态环保结合,加大对破坏村落行为的处罚力度。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正加快推进《条例》的立法工作。目前,《条例》已经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据悉,恩施州内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土、苗儿女千百年来农耕文明的精粹、民族文化的家园。全州自2012年以来,积极组织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已公布的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湖北有204个村落入选,其中恩施有81个;全州在建的特色村寨117个,其中“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8个,有13个被评为“湖北省首批优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被评为“全省十佳民族特色村寨”。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