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武汉频道 > 武汉新闻

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试点一年 武汉试出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9日16:1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刘宇、记者彭一苇)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增加租赁房房源。作为全国13个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武汉确定了5个试点地块,除黄陂、江夏项目明年初有望动工外,其他地块仍处在前期工作中,试点工作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去年8月,作为建设住房市场长效机制的措施之一,国家在北京、上海 、武汉等全国13个城市,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当年9月27日,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汉召开。

今年初,武汉市上报的实施方案获得住建部及原国土资源部的批准,试点项目选址重点在产业园区、科创园区、大学园区等周边,优先利用农村闲置地、废弃地,以支持产业发展、完善区域功能、满足市场需求。根据实施方案,武汉选择在东湖高新区、江夏区、黄陂区、蔡甸区等四个区先行试点,今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批准程序,9月底前,完成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启动集体租赁住房建设。明年6月底前,项目竣工验收。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四个试点项目均有一定进展,但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又新增了新洲区试点项目。5区试点分别位于东湖高新区武汉未来科技城、江夏区小李村、黄陂区滠口村、蔡甸经济开发区玛瑙村及新洲区马鞍村。试点地块总面积不足100亩。

先期确定的四个项目中,滠口村、小李村已分别与两家国企合作成立了合资公司,预计明年项目可开工建设;玛瑙村已基本完成农房拆迁。

湖北大学副教授李悦曾调研了四个先行项目。她认为,进展较快的项目附近产业、交通条件较好,企业看好发展前景。而进展较慢的项目,或是外来人口较少,或是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企业仍在观望。

 

【纠错】编辑:刘建维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