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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启动医保基金治理 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10:07 来源: 咸宁日报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通讯员 朱敏报道:3月27日,咸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启动为期9个月的全市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根据方案,咸宁将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为主要整治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经办管理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加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落实智能监控全覆盖、推进医保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集中资源力量、聚焦重点问题,逐一排查,实现对高发、多发医保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打击。

重点检查全市1323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针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被列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重点查处内容。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等被列为对经办机构检查内容。针对医师,重点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违规就医购药行为。同时,套取挪用医保扶贫资金,以及截留、挤占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也将是此次治理的重点。

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治理行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违规问题采取解除定点资格、解除医师处方权、录入信用记录、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目前,咸宁正在完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举报人对欺诈骗保问题投诉举报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举报线索核查机制。4月,将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折页,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参与打击骗保。

【纠错】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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