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 袁灿、通讯员王贞元报道:17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丁小强主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王远鹤,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蒋星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宣读了相关文件通知;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今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责任感、紧迫感。当前,咸宁正处于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也是高质量发展关键期、深化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咸宁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咸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要把握重点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咸宁精准落地。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我国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就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准确把握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要结合实际、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咸宁精准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高标准贯彻实施宪法,高质量推进科学立法,高效能建设法治政府,高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高要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依法治市责任制,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抓好责任落实,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今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在全省年终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对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和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